按类(经济与贸易类)招生,该类招生录入的学生,第二学期期末,在尊重学生意愿,按照自愿选择并结合第一学期外贸英语成绩和大学英语成绩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流。第三学期开始执行分流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咨询电话:0371-60990931 60990932 86507767(本科生)0371-86157730(艺术类)0371-86507935(中外合作办学)0371-60959916(国际教育学院)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邮编:450046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 Email:hncdzsb@163.com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opyRight©2005-2016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