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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门类:经济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经济学和财政税收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法规,了解我国财经运行状况,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公共经济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毕业生可在各级财政、税务等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种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从事财政、税务、会计、审计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掌握财政、税收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财政收支、政府预算与会计、税法运用方法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和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本专业必须掌握的财政经济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有完善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经济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财政、会计、管理和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处理财政、财务会计、税收筹划及审计等相关方面业务的基本技能,业务实践操作能力强;

3.掌握文献检索、经济信息搜集、资料查询等财经信息处理方法;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5.能熟练使用英语和计算机技术从事相关业务,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等级水平。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财政学、中国财政史、政府预算、政府会计、公共支出管理、税收理论、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收筹划、财务会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集中实训、入学教育、认识实习、创业教育、学年论文、财政学专业社会实践;课内实训:实验室实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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