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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学科门类:艺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领先的审美判断、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设计思维、表达、沟通和管理技能,能从事环境设计研发、推动环境设计专业发展、承担环境设计教育、相关研究工作,具备自主创业能力,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设计人才。

培养要求:主要学习室内设计和景观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室内外环境设计工程中遇到的科研、设计等方面问题的能力,能清晰地表达设计思想,熟悉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程序与方法,并在综合把握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尺度、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合理的改进性设计和创新性设计。本专业还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果图和计算机图形技术生动、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掌握基本的摄影技能,熟练掌握多种设计软件,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具备综合运用CAD/3D手段进行室内外环境设计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建筑与环境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专业设计与实践的基本能力;

2.掌握建筑与环境设计的相关技术以及各类材料的施工工艺;

3.掌握环境设计表达相关技能与方法,包括徒手艺术表现、计算机应用技术、创意能力与工作方法;

4.具有文化艺术与跨学科知识素养,了解我国环境设计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国内外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方法,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设计实施与科研能力。

主干学科: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核心课程:设计制图、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基础、人体工程学、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建筑史、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实训、实习、毕业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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