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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学科门类:艺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能够在文化、教育、媒体、创编、乐器修造等某一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编辑、管理、制作等工作,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学和作曲技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对音乐事像进行独立分析、研究及写作、讲授、评论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并掌握相应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相当程度的技能、一定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与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中的基本问题;

2.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能够担任演出和一般音乐活动的指导工作。了解音乐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设备进行工作和科研的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核心课程:基本乐科、声乐、钢琴、合唱与合唱指挥、舞蹈、中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外国音乐史及作品欣赏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实训、实习、毕业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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