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书香校园 数字校园
 本站首页  学校概况  专业简介  招生计划  招生简章  往年录取  热点问答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专业简介>>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金融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法学院(律师学院) 
 会计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经济学院 
 旅游与会展学院 
 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 
 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统计与大数据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 
 外语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财政税务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艺术学院 
 社会学院 
 
财政学

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门类:经济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经济学和财政税收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法规,了解我国财经运行状况,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公共经济问题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毕业生可在各级财政、税务等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种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从事财政、税务、会计、审计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掌握财政、税收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财政基本业务等实务操作能力,具有财税政策研究、财税风险识别与防范等研究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本专业必须掌握的财政经济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有完善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经济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财政、会计、管理和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处理财政、财务会计、税收筹划及审计等相关方面业务的基本技能,业务实践操作能力强;

3.掌握文献检索、经济信息搜集、资料查询等财经信息处理方法;

4.具有逻辑思维能力、批判精神和反思意识,能够运用本专业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组织开展调查和研究,能发现、辨析、总结、评价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现象和问题,形成个人判断、见解或对策,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

5.具有自我规划、自我管理、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通过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和个人高层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财政学、中国财政史、政府预算、政府会计、财政管理、地方财政学、税收学、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收筹划、财税数据挖掘、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集中实训、入学教育、认识实习、创业教育、学年论文、财政学专业社会实践;课内实训等。

 
友情链接
教育部阳光高考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邮件系统
新生自助服务网 招生计划申报系统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云端校园
云端校园

咨询电话:0371-86507767 60990931 60990932(本科生)0371-86157730(艺术类)0371-86507935(中外合作办学)0371-60959916(国际教育学院)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邮编:450046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 Email:
hncdzsb@163.com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CopyRight©2005-2016 All Right Reserved

您是第 位访问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