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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

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门类:经济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掌握经济学和财政税收基本理论与方法,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法规,了解我国财经运行状况,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公共经济问题能力的应用研究型复合人才。毕业生可在各级财政、税务等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种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从事财政、税务、会计、审计、财税风险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掌握财政、税收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财政基本业务等实务操作能力,具有财税政策研究、财税风险识别与防范等研究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本专业必须掌握的财政经济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有完善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经济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财政、会计、管理和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处理财政、财务会计、税收筹划及审计等相关方面业务的基本技能,业务实践操作能力强;

3.掌握文献检索、经济信息搜集、资料查询等财经信息处理方法;

4.具有逻辑思维能力、批判精神和反思意识,能够运用本专业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组织开展调查和研究,能发现、辨析、总结、评价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的现象和问题,形成个人判断、见解或对策,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

5.具有自我规划、自我管理、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通过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和个人高层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财政学、中国财政史、政府预算、政府会计、财政管理、地方财政学、中国税制、税收管理、财税数据挖掘、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研讨、智慧财政实训、认识实习、创业教育、ERP沙盘模拟实训;课内实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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