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学制:4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门类:经济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风险管理、保险理论与实务、社会保障、理财规划等方面的复合型应用型保险人才。学生应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基础知识;系统学习金融学、保险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与实务;熟悉我国民商法及金融保险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我国社会保障和保险业发展的方针与政策;了解国内外金融保险理论和实践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保险实务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适合在各类保险机构、政府和企业风险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从事相关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金融学与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掌握保险实务方面的基本技能,接受科学研究方法和社会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金融学和保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2.能够较好地运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保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情,熟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和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保险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保险领域的最新发展状况及跨国保险活动的规则和惯例,了解中国保险发展与改革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具有初步从事保险学理论研究的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良好的品德操行、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民商法、合同法)
核心课程:金融学、保险学、风险管理、保险经营管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精算、保险营销、财富管理、保险投资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人身保险实务、财产保险实务、保险核保核赔实务、保险科技前沿、金融保险分析软件应用、社会实践(含专题社会调查、毕业实习)和科研论文写作(参与课题研究、撰写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